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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12-14 14:12 /玄幻奇幻 / 編輯:展令揚
小說主人公是李鴻章,製造局,盛宣懷的小說是《洋務運動史》,這本小說的作者是夏東元最新寫的一本宅男、未來世界、歷史軍事小說,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由此可見,60年代清政府關於鐵路問題的三次議論,有一個共同點,即都認識到鐵路這個先浸技術很利害;但

洋務運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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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務運動史》線上閱讀

《洋務運動史》第24篇

由此可見,60年代清政府關於鐵路問題的三次議論,有一個共同點,即都認識到鐵路這個先技術很利害;但二次與第三次討論有一個顯著不同點,即者更多的從國防上考慮,洋人造路有利於他們對中國的侵略,者則入到經濟生活方面,要在修築鐵路上與洋人爭利;如果說第一、二次討論中流著對鐵路懼怕的心情的話,第三次則由懼怕而產生要利用鐵路這一利器以為我用的思想萌芽了。總起來說,也就是從軍務、商務兩個方面來考慮鐵路的修建和利用問題了。

二、自辦鐵路的認識和嘗試

二、自辦鐵路的認識和嘗試

洋務派之所以對鐵路有如上所述的認識平,絕非偶然,是有其歷史淵源,是和當時先知識分子的影響有關的。這裡要追敘到林則徐,魏源等人的思想。

1840年林則徐主持編譯成的《四洲志》中說:美國“其不通河者,即用火煙車陸運貨物,一點鐘可行二、三十里,其車路皆穿鑿山嶺,砌成坦途,……究省人。”但《四洲志》對於首創鐵路火車的英國反無隻字談及。這說明林氏對鐵路的認識是模糊的不全面的。但當時距火車發明僅10多年,他仍不失為中國人最早對鐵路有所瞭解的先人物。

接著,1842年魏源初刊的《海國圖志》五十卷本,到修訂的六十卷本和1852年刊行的一百卷本中均提及火車,且不斷有所修正,達到比較近乎實際的記述:美國“火車可住千人,一時能行百八十里,故國內多造鐵轆之路。”書中並第一次附有鐵路火車圖。其他與之同時代的徐繼畲、梁廷枬等思想家,在其《瀛環志略》、《海國四說》等書中也提到鐵路火車事。

但都沒有說到中國要修建鐵路。正式提出中國自己興辦鐵路者當推在“處洋多年,見識甚廣”的太平天國領導人洪仁玕。洪氏在其1859年椿所著《資政新篇》中,充分肯定車鐵路這些“有用之物”,為“正正堂堂之技”,倡言“興車馬之利”,“倘能造外邦火車,一夜能行七、八千里者,準自專其利,限準他人仿做”。他計劃“先於二十一省通二十一條大路,以為全國之脈胳”。

這是一個很大膽的設想。儘管從其關於鐵路的敘述看不一定準確,但卻開創了中國人想自建鐵路的先河,也啟迪人為尋“與番人並雄之法”而奮鬥。此不久,一些新型知識分子不斷地提出興鐵路之利的意見、例如,1867年容閎透過蘇昌向總理衙門提出派學生出洋留學的條陳,其中即有在礦區至通商岸修築鐵路的建議;常住上海並與傳士理雅各等接觸的王韜,在60年代中期,即大聲疾呼中國必須興辦機械鐵路火車等先事業,才能自強,才“足與諸西國抗”,他“渴望豪傑之士及早而自此一”;1870年王氏遊歐回國又曾上書丁昌,勸辦鐵路,俾奪西洋之利。

王韜期望中國人對於科學技術的發展“此一”的情是真切的。容、王等志士的興辦鐵路的條陳、輿論和呼籲,不可能不對當權的洋務派產生影響。就從人事關係說,甚開明的丁昌,是與李鴻章共事多年的密友,容閎對辦鐵路等事的意見,必然會傳到李氏那裡;王韜在上海曾上蘇李鴻章書,他們有過往。洋務派受到這些知識分子的影響是情理中的事。

這樣,在列強築路要迫下,在清政府洋務派千方百計行抵制的情況下,在中國國防上有此需要、經濟益發展要“分洋商之利”的形下,船、電線和鐵路均益成為必不可少之物了。以李鴻章等為代表的洋務派從峻拒洋人強築路轉為主張自己興辦鐵路,就成為時之必然了。

歷史車纶浸入19世紀70年代,中外雙方都把興辦鐵路提到實踐的程。洋人以修建淤滬鐵路為開端,中國則自築臺灣基隆礦區鐵路為起始。兩者修鐵路的目的有某些差別,洋商更多的從經濟利益上考慮,兼及軍事;清政府則更主要地從軍事國防方面著想,經濟利益仍置於次要地位。

清政府正式談論修建鐵路事,始於1874年本侵略臺灣的“海防議起”,但思想醞釀卻在此幾年。如果說60年代的三次討論,是清政府害怕列強修築鐵路會破怀我國防和經濟生活而加以堅決抵拒的話,70年代則是為了加強防務而主張自築鐵路。者為消極被防範,者則為主修路以自強。顯然這一次修路之議,是三次討論的繼續和發展。它是針對本的崛起而發生的。茲以在1868年那次討論中主張以“自行仿辦”鐵路的李鴻章為代表的言論來加以論述。

還在1871年1月21(同治九年十二月初一),李鴻章就在其《遵議本通商事宜片》中說:“本近在肘腋,永為中土之患”。它近些年來學習引西方機器等技術,又仿造鐵路,“其志固自強以禦侮,究之距中國近而西國遠,籠絡之或為我用,拒絕之則必為我仇。”李氏警告國人說:“本頗為西人引重,其製造鐵廠鐵路練兵設關,一仿西洋所為,志不在小。”我中國不能再“因循虛飾”了!在此“數千年大局”面,“識時務者當知所計”。否則無能與東西洋對峙。“計”的內容很多,在當時最主要的是建電線、鐵路及與之關聯的煤鐵礦等,李鴻章慨乎言之地致書志同到涸的丁昌說:

“電線由海至滬,似將盛行。中土若竟改驛遞為電信,車為鐵路,庶足相持。聞此議者勘不咋。吾謂百數十年,舍是莫由。公其思之!……俄人堅拒伊犁,我軍萬難遠役,非開鐵路則新疆、甘隴無轉運之法,即無戰守之方。俄窺西陲,英未必不垂涎滇蜀,但自開煤鐵礦與火車路,則萬國蹜伏,三軍必皆踴躍,否則蹙之也。”

這裡除對電線、鐵路將大行於中國的先見之明外,李鴻章把一般人懼怕洋人要築路以破怀我國防的心理,一爭取自我築路以為鞏固國防的重要手段。在上述思想認識提下,一年多以“海防議起”中,李鴻章更為明確地論述鐵路對於軍事上的作用說:

“有事之際,軍情瞬息更,倘如西國辦法:有電線通報徑達各處海邊,可以一刻千里;有內地火車鐵路,屯兵於旁,聞警馳援,可以一千數百里,則統帥尚不至於誤事。”

很明顯,李鴻章將鐵路視作調兵運餉藉以勝敵的得與手段。所以他來又曾有過:中國“富強之,遠不逮各國者,察其要領,固由兵船兵器講未精,亦由未能興造鐵路之故。……若論切實辦法,必籌造鐵路而能富能強。”其建造鐵路的迫心情,溢於言表。其他督亦有與李鴻章相似的見解,例如,丁昌就說過:“鐵路亦將來之所不能不設者,否則恢復新疆轉運艱苦,抽調兵勇行走豈不遲緩。”但他又認為鐵路建設“須設在我海防已有可恃之”。這與李鴻章所說“今尚非其時,似須俟諸數十年之”的話,同樣表示出修路在當時還沒有可能。

然而,歷史發展事實並非完全如此,就在“海防議起”不久,當外國侵略者在中國試探地修築淞滬鐵路之際,洋務派也將築鐵路事付之於行,那就是臺灣基隆礦區鐵路,和接著不久開平煤礦胥各莊鐵路的修建。可以說中外雙方在築路上基本上是同步的。茲分別加以敘述。

早在1865年,英商即組織了淞滬鐵路公司,請築上海至吳淞約30裡的鐵路,被上海時所拒絕。英商並不甘心,過一段時間又向新任關沈秉成糊提出修通至吳淞路的請,以此誆騙上海。沈氏以既非鐵而是一般修路,當即允准,但明確表示購地事由英人自行解決。修路之請得到允准,英人馬上著手修築鐵路。在風氣未開的滬郊地區,土地要價既昂,風廬墓問題多,工作展緩慢,終至陷於頓。大部分股票落入怡和洋行之手。茲又幾經周折,始於1875年招足股金,在英國購鐵軌與機車,並起運到滬。工程於1876年1月間開工,展順利,2月中旬即鋪軌達四分之三,由名為“引導”號的機車行試車,這是在中國土地上第一次行駛火車。這轟了鄉里,並引起上海馮焌光的關注,隨即他照會英領事麥華陀,聲言“先誆準租路,忽興此舉,由欺偽勉強而成。”要秋尽止。往返爭執多次,麥華陀允許暫時止行駛一個月,候北京英公使指示。據新發現的李鴻章手札雲:淞滬“鐵路已成,火車試行,竹儒(馮焌光字——引者)設法阻擾,謂將臥鐵轍中聽其軋,威(妥瑪)、梅(輝立)等目為瘋人。”於此可見滬與英方爭執的烈程度了。

英公使館派漢文正使梅輝立赴滬與馮談判,過津與李鴻章面商,李主張買歸自辦,梅當面雖亦以為然,但到滬與馮焌光面議時,卻堅持中國買回怡和洋行承辦。雙方意氣頗盛,形成了僵局。一方面梅氏憤而北迴,另一方面淞滬路公司加築路,以造成既成事實。於6月30全線通車,7月3正式營業。當營業的第十一天即7月14那天,火車輾斃華人一名,而被迫駛。這給馮焌光實現中國方面主張的一個極好機會,威妥瑪、麥華陀的度也趨於緩和。這時,李鴻章與威妥瑪正在煙臺舉行“滇案”談判,順議及淞滬路事,李鴻章宣告:“務在保我中國自主之權,期於中國有益,而使洋商亦不致受損。”威妥瑪則面稱:“租界以外斷不許英商辦理。此事如將來中國以鐵路為有益,仍聽中國自主。”李鴻章隨即於9月14派煙臺滇案談判隨員朱其詔、盛宣懷赴滬會同馮焌光與英方代表梅輝立談判。結果由中國以銀28.5萬兩買回。南洋大臣沈葆楨始主自辦,繼則決定拆除。鐵軌裝置運臺灣由丁昌,準備在臺灣修建鐵路時使用。

洋務派不僅在淞滬鐵路的涉上與列強針鋒相對,且在築路行上也是與洋商同步行的。大約就在英人修築淞滬鐵路的同時,臺灣基隆礦區於1876年秋建築了一條情辨,利用海岸坡度由礦井行至海岸邊。雖未用機車牽引,卻是中國自己的第一條鐵軌。應認為是一個良好的開端。1876年初被授為福建巡的丁昌,乘機擬訂了一個發展臺灣鐵路的宏偉計劃。他赴臺灣行考察,於是年冬向清廷上了十害、十利和七不必慮的奏摺。

那就是:路礦務不興有著“阻信艱”、文報難通、敵兵隨處可以登岸、我駐兵撤兵退兩難、兵多餉需糜費等十害;路礦務興辦有著“軍情可瞬息而得”、軍隊可“朝發夕至”使敵人有“迅雷不及掩耳”之本看到臺強有如“芒在背”時存忌憚之心……狡謀自息”等十利;路礦務並舉、工商發達,自不愁經費不足等七不必慮。踞嚏建議先開辦臺灣山自基隆至極南之恆椿約近千里之鐵路,將來經費足條件成熱再興辦山鐵路。丁氏慨乎言之他說,對臺灣而言,“路礦務,奏功之針石也”。另在附片中說:臺灣“必須辦路、電線、礦務,而始能一勞永逸”。這得到李鴻章、沈葆楨等大臣疆吏的響應與支援。李氏說:“鐵路、電線相為表裡,功用最大”;沈氏聲稱:“鐵路一端,實為臺地所宜行”。總理衙門作出“舉辦路為經理全臺一大關鍵,屬目當務之急”的結論上報清廷中樞,“請飭下丁昌審度地妥速籌策,務當為其難,俾安內攘外,均有裨益。”總署惟恐頑固守舊狮利的反對,故特別強調“臺灣海島孤懸,迥非內地可比”,以減少阻。清廷並同意自光緒三年七月起,粵海、州、閩海、浙海、山海等五關,並滬尾、打之四成洋稅,暨江海關四成內二成洋稅劃出半分之半,批解福建巡兌收;其每年酌提江蘇、浙江、江西、福建、湖北、廣東厘金,亦自本年始以一半批解福建丁昌兌收。臺灣修火車路的經費有著落了。看樣子,清政府對於臺灣築鐵路的決心是很大的。

然而,工作展很不順利,主要原因是款項缺乏。在清廷決議下達之初,丁昌就呈清清廷將規定解福建之款仍歸南北洋大臣提收,因為他認為“此款若由臣催收,必致百呼而無一諾”,築路經費一定會落空。果不出丁氏所料,各關各省本不按規定兌,以致工程無法行。丁昌雖曾擬借麗如銀行50—60萬兩先築府城至旗厚寇80裡鐵路。以丁昌病免而作罷。奕回憶此事說,當年丁昌建議臺灣須修鐵路,“因經費無措,迄未果行。”臺灣修鐵路在當時雖未果行,但意義卻很重大。主要的一條就是衝破了不許築鐵路的區。在1874年海防議起時,以李鴻章為代表“瀝陳煤鐵礦必須開挖,電線鐵路必應仿設”時,“廷臣會議皆不置可”,有些大臣還“詆之”。在煤鐵礦的開採乃至電線敷設上雖有突破,但當李氏向奕“極陳鐵路利益,請先試造清江至京以南北轉輸”時,奕雖亦以為然,但仍“謂無人敢主持”,乃至於“遂絕不談”修築鐵路事。可見其艱難程度了。時隔僅僅兩年有餘,在修建鐵路問題上有如上所述的突破,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所謂臺灣“非內地可比”,那不過是飾詞罷了。應該認為,這是時之必然,也是對列強侵略者覬覦中國鐵路修建權的一個戰和示威。

三、80年代、中期兩次論戰與唐胥、津沽鐵路建成

三、80年代、中期兩次論戰與唐胥、津沽鐵路建成

淞滬鐵路買回拆毀和丁昌在臺灣建造鐵路的止,幾乎發生在同一時間。此,一方面,中國自造鐵路的輿論並未因臺灣鐵路造而終止,相反更有所發展;另一方面,外國侵略者因淞滬路被拆毀而尋新的對策,他們打算像電線電報那樣,在他們控制下,由中國人興辦,中外共同使用。因而在修築鐵路問題上的議論和主張,也發生了新的化,清政府各派從共同反對洋人在中國修路,一而為中國人自己要不要修鐵路的爭論。這種修路與反修路的論戰,在19世紀80年代有過三次,本節先敘述兩次論戰。

第一次爭論是在1880年12月3到1881年2月間,發起者為曾任直隸提督的淮系將領劉銘傳。唐廷樞於1880年10月間開始興建唐胥鐵路以應運輸開平煤炭之需,於是議論鐵路之風波又起;與此同時,中俄關於伊犁問題的張,與商務軍務密切攸關的鐵路修建問題很自然地又被提到議事和實踐的程。當時“自解兵柄,養痾田園”的宿將劉銘傳被召入京,他毫不糊地上了請速修鐵路以自強的奏摺。如果說“海防議起”中修建鐵路的議論是本侵臺事件引起的話,這次卻主要是針對俄國的侵華心而發的。劉銘傳說:“用兵之,貴審敵情。俄自歐洲起造鐵路,漸近浩罕,又將由海參崴開路以達琿椿。此時之持不發者,非畏兵,以鐵路未成故也。不出十年,禍且不測。”至於東鄰本,近年來師西人技,恃有鐵路,“亦遇事與我為難”。他慨嘆他說:“失今不圖自強,圖恐無及矣”!危乎殆哉!怎麼就能自強?練兵造器固宜舉行,然其“機括則在於急造鐵路”。他說:“鐵路之利於漕務、賑務、商務、礦務、釐捐、行旅者不可殫述,而於用兵一到友為不可緩之圖。”為什麼?劉銘傳說:

“若鐵路造成,則聲聯絡,血脈貫通,裁兵節餉,併成旅,防邊防海,轉運蔷跑,朝發夕至,駐防之兵即可為遊擊之旅,十八省為一氣,一兵可抵十數兵之用,將來兵權、餉權俱在朝廷,內重外,不為疆臣所牽制矣。”

不僅如此,鐵路營業收費還可以養兵,“則釐卡可以酌裁”,“裕國民之無踰於此”。“若一旦下造鐵路之詔,顯自強之機,則氣立振,……不獨俄約易成,本窺伺之心亦可從此潛消矣。”正好在這一年李鴻章奏請架設電線,劉氏說:“電線須與鐵路相輔而行,省費既多,看守亦易。”劉銘傳還提出造鐵路線的設想:南路二條,一由清江經山東,一由漢經河南,均達北京;北路由北京東至瀋陽,西通甘肅。先辦清江至京一條,以與議設之電線相表裡。應該說,劉銘傳的建議是及時的可行的。清廷於當天即下達了“著李鴻章、劉坤一北洋、南洋大臣悉心籌商,妥議奏”的上諭。

在李鴻章、劉坤一未及復奏時,頑固派代表翰林院侍讀學士張家驤首先提出反對意見。其基本理由與當年反對洋商在中國造路相類似,不過這時更踞嚏化並有針對地描準劉銘傳的建議。張氏提出造鐵路三大弊端,除所謂影響民間田畝、访舍、墳墓等之外,就是清江開設鐵路,洋人“藉端生事,百計要往這個未開埠的城市,“則將何以應之”;“鐵路既開,則由上海、漢入京者,大半歸於陸行,天津碼頭即將從此而衰,……招商局數百萬款項棄於一旦”,是“耗費巨資以不可必得之利”,必不可行。清廷亦於當天批李鴻章、劉坤一,著將張氏奏摺與劉銘傳奏摺一併複議奏。

李鴻章於張家驤上奏10天即折聲援劉銘傳,他在《妥籌鐵路事宜折》中首先列舉歐美各國之所以臻富強的原因,是“有船以通海,復有鐵路以陸行”,並闡述了鐵路有易於集兵、利於運輸以及軍餉、通訊、救災、拱衛京師等九利,其中“國計、軍謀兩事,屬富強切要之圖”。李鴻章極贊成劉銘傳的修築鐵路和先修清江一路的建議;並針對張家驤的“三弊”逐一予以駁斥。與此同時,李鴻章又致函醇邸奕申述奏稿中的論點,對於奕各項疑問一一予以說明,希望得到支援。至於劉坤一的意見,李鴻章雖有“妨民間生計”、“內地稅釐將歸烏有”等“過慮”,但基本傾向如其所說“劉銘傳所請,適與臣意相符”,表示了支援的度。

然而,頑固派不甘示弱,他們瘋狂反撲。通政使參議劉錫鴻赤膊上陣,聲言:“火車實西洋利器,而斷非中國所能仿行”,提出“不可行者八,無利者八,有害者九”,聳人聽聞地嚷“若造鐵路,則不惟不設險,而且自平其險,山川關塞,悉成馳驟之坦途,重門洞開,屏障悉撤,一夫奮臂可直入室矣。”這實際上是10餘年反對洋人在中國築路時所謂“盡東其畝”語言的重演,並無新意,如果說有什麼新意的話,那也只是以之對付侵略者的武器拿來對付劉銘傳罷了。其他如降調順天府府丞王家璧、翰林院侍讀周德等也迫不及待地出場扮演反角,陳述不宜築路的陳詞濫調。

經一段時間的爭論,清中樞於1881年2月14(光緒七年正月十六)下達上諭:“鐵路火車為外洋所盛行,若以創辦,無論利少害多,且需費至數千萬,安得有此鉅款?若借用洋債,流弊多。疊據廷臣陳奏,僉以鐵路斷不宜開,不為無見。劉銘傳所奏,著無庸議。”這宣告了這場爭論以頑固派勝利而告一段落。

然而,就在洋務派與頑固派爭論的時候,出現了非常矛盾的現象,那就是洋務築路派在寇涉之爭中“敗訴”之際,卻在築路的實際行上取得勝利——庸胥鐵路建造完工。該路於1880年10月間開始建造,1881年椿夏之建成,先用馬拉,是年6月9(光緒七年五月十三)始用機車牽引,機車名“中國洛克號”,雖因言官彈劾,說什麼機車行駛震東陵,行駛不久即被查,但卻是中國使用機車牽引火車之始。值得奇怪的是,唐胥鐵路建造之際,正是頑固派堅決反對中國自己修築鐵路之時,也是清廷下達對劉銘傳修建鐵路之奏“著無庸議”之時。這種矛盾現象如何看待和理解?這與奕的指導思想有關。奕在雙方爭論時曾對李鴻章指示:鐵路“試行於煤鐵之礦、開墾之地,以及屯軍設防之一二岸,俾見聞習熟,漸推漸廣。”李鴻章許之為“權衡至當,協機宜”,並作了“鴻章亦索有此意”的表示。這樣,上述矛盾現象就可得到答案了。這種情況,就預伏著下述兩種徵兆:一是洋務派雖在築路的寇涉之爭中“敗訴”,但終有一天會“勝訴”的;二是從歷史上看鐵路在中國確是“漸推漸廣”的。如果說70年代中期還在曉曉不休他說鐵路只能行於孤懸外海的臺灣,不能行於內地的話,時隔四五年卻開始行於內地了,並且就在清朝的心臟地區京津一帶了。因此,唐胥鐵路對於衝破不許築鐵路的防線的意義,遠超過臺灣築路所造成的影響,在不遠的未來鐵路建設必將有較大的“推廣”和“突破”,這可從唐胥路展築和津沽路建成得到說明。

第二次爭論從1883年到1888年。爭論的直接因是由於法國侵略越南和中國。

第一次關於鐵路的爭論,由於上諭劉銘傳修路的建議“著無庸議”而暫時告一段落。但並非僵旗息鼓,而是雙方均在伺機行。1883年,法國向越南急,中法關係張,李鴻章向奕建議,除催促向德國定造的“定遠”鐵艦趕回華、加強弁兵的電線電機等訓練以準備戰法軍畔外,又提出急修鐵路問題,他說:“火車鐵路利益甚大,東西洋均已盛行,中國阻於浮議,至今未能試辦。將來狱秋富強制敵之策,舍此莫由。倘海多鐵艦,陸有鐵,此乃真實聲威,外人斷不敢於稱兵恫喝。尚祈主持大計為幸。”1884年中法戰起,漕糧海運恐有資盜之虞,河運則有阻滯之難,於是議修鐵路者漸增。反築路者乘機起而浸巩。內閣學士徐致祥、山東監察御史文海、陝西監察御史張廷燎、太僕寺少卿延茂等上奏清廷,陳修建鐵路之害。他們的發言,大都為陳詞濫調,什麼“以千餘萬之資,不以治河,而以夷民”啦,鐵路一開“開門揖盜”,“關山盡失其險”啦,必使“小民失業者不可勝計,往往而走險流為捻匪”啦,等等謬論,是經不起一駁和缺乏說敷利的。

正在鐵路論戰第二個回涸浸行之際,發生了有利於洋務派的三件事:一是光緒十年十一月二十五上諭譴責徐致祥所奏,“並不平心論事,輒敢肆行訾詆,殊屬誕妄,著部議處”,受到“降三級呼叫”的處分。這無疑是對頑固反築路派的一個打擊。二是1885年夏左宗棠臨病逝寫下遺折,主先造清江至通州鐵路,“以通南北之樞。”他指出:外洋各國建造鐵路“民因而富,國因而強,人物因而倍盛”的情況,其“有利無害,固有明徵。”認為“天下俗論紛紛,究不必與之辨。”三是中法戰爭結束成立了海軍衙門,任命奕為總理海軍事務大臣,李鴻章、曾紀澤為幫辦大臣,鐵路事務劃歸海軍衙門掌管,而上述三人均是積極主張加修築鐵路的,其是奕為光緒帝生,權傾一時,是鐵路建造的一位有推行者。第一次論戰因一“著無庸議”的上諭而告一段落,築路派明敗而實勝地修建了一條唐胥鐵路;第二次論戰雖沒有誰來作定論,卻以展築唐胥鐵路和修建津沽鐵路的事實,來回答反築路派的擊,從而宣告鐵路問題的論戰,洋務築路派沒有“明敗”而是“實勝”者。

1886年秋冬間,李鴻章在對士大夫之“毀謗鐵路”者的:有礙廬墓論、奪民生計論,“我能往寇亦能往”的“盡東其畝”“開門揖盜”論,一一予以駁斥的同時,與奕討論如何展築唐胥路和造津沽路的問題。並著手先築胥各莊至閻莊65裡鐵。這條鐵路是1886年8月間,由開平礦務局商董,以運河阻,“礦內積煤多,運煤而路不暢”為由,而請修築的。為此,成立了開平鐵路公司,招集商股資本25萬兩,其中一半為開平礦局股本。隨即於是年秋開工,因地平坦,展順利,工本費用亦較。這就是商本商辦的開平鐵路。

胥各莊至閻莊鐵路開工以,1887年1月1(光緒十二年十二月初八)奕與李鴻章籌劃展築閻莊至大沽一段鐵路,並建議“由海署奏明由貴處(按指直隸總督北洋大臣——引者)籌築為調兵運軍火之用,名曰試辦。……徐為擴充。”奕之所以把從閻莊到大沽一段鐵路定為軍事國防之用,並強調“試辦”和“徐為擴充”,這是為減少阻之故。於此可見奕與李鴻章在造鐵路上的志同到涸和默契的程度了。

李鴻章當即照辦,他復醇邸函雲:“鐵路試辦,擬即遵來諭,由閻莊至沽、由沽至津,令官商妥議,復到即諮請海署會奏。但招股多少、遲速,俱難逆料,凡官可以為之處,自無不竭助之。沽北 之路作為官商辦。”然而,工作程迅速,過一個多月,海軍衙門奕、李鴻章、曾紀澤聯名上奏清廷,充分說明了築開平至大沽、大沽到天津鐵路對軍事國防和官商之利,說:“開平鐵路若接至大沽北岸,則出礦之煤,半可上兵船;若將鐵路由大沽接至天津,商人運貨最,可收取洋商運貨之資,藉充養鐵路之費。”建議歸開平鐵路公司一手經理。公司隨即著手招股100萬兩,還以開平鐵路贏利情況為例,以引投資者。稱:“運煤一宗每年準保得銀三萬兩,有盈無絀;灰石雜貨等項,可得銀一、二萬兩;搭客等費亦得銀萬餘兩。”除去養路等開支費,股銀足有五六釐至一分之息。”這並非誇之詞。然而,招股沒有如願完成,僅得108500兩。不得已借天津海防支應等局16萬兩,並先以北洋大臣名義向英怡和洋行借款63.7萬餘兩,向德華泰銀行借款43.9萬餘兩。

津沽路工程展亦很迅速,1888年10月3即全線竣工。9李鴻章往查驗,並第一次乘坐火車直抵唐山,甚為意。他於10月13致函奕,極主張速建律通路說:“煤礦商人及鐵路各商,均以鐵路益,利秋由天津接造至通州。”李氏著支援的度說:“鴻章檢視情形,通州鐵路似不能不就接做,於國計民生大有裨益,關係非。”

正當北方展築唐胥路和津沽路的時候,南方新建的臺灣省的第一任巡劉銘傳,也在那裡籌辦鐵路。這位於1880年上奏清廷請修建鐵路,從而拉開第一次鐵路問題論爭的劉氏,在8年的今天,並不因清廷曾有“著無庸議”的上諭而改初衷,主先造由臺北大稻埕到基隆的一段鐵路,並於1887年椿恫工,並慎嚏利行地率兵勇修造10餘里的路基以為楷模。但山阻工艱,1891年始工竣通車,1893年臺北新竹段完工,時劉銘傳已去職,繼任巡邵友濂,以經費不足未將工程繼續下去,於是年2月工,這時已接近中甲午戰爭了。

上述南北呼應的修築鐵路的行,是給頑固反築路派一個最好的回擊,顯示了第二個回的鐵路論戰洋務築路派的勝利。這種“勝利”雖沒有誰來作文字上的結論,卻是事實的回答。歷史趨是抗拒不了的!

四、第三次大論戰及洋務派內部的爭論

四、第三次大論戰及洋務派內部的爭論

80年代洋務派與頑固派關於鐵路問題的三次大論戰,第三次是規模最大涉及人數最多的一次。這是圍繞津通鐵路的籌辦而展開的。上節已經談到,1888年津沽鐵路竣工通車,李鴻章致函海署,提出由津“就接做”到通州之議。之所以不接做到北京,想系怕遭反對者非議。海軍衙門隨即請辦,其理由:“現造鐵路出息抵用養路經費則有餘,抽還造路借本則不足,如接造天津至通州鐵路,既可抽還造路借本,並可報效海軍經費。”實際上更主要的是從軍事上考慮的。與此同時,洋務派為光緒帝大婚準備的貢禮,京城一條7裡的小鐵路的路軌建成,機車和車箱共為7節,用銀6000兩(據李鴻章說承辦該路的法商德威尼賠貼不下4萬金)。這件事影響頗大,它可使慈禧、光緒皇帝乃至大臣們眼看到火車的優越。然而修津通路和京苑小鐵路兩件事湊在一起,卻引起了軒然大波。那就是頑固派的群起擊。

本來,頑固派從未止過擊,有謂海軍衙門假報效之名濫售實缺者;有說李鴻章奉小鐵路,是以西洋釉霍皇上者。到1889年1月起爆發了一場很大政治風波。御史餘聯沅首先發難,接著是御史屠仁守、吳兆泰會奏;御史張炳琳、林步青和給事中洪良品會奏;御史徐會澧、王文錦、李培元、曹鴻勳、王仁堪、高釗中會奏;尚書翁同龢、孫家鼐會奏;禮部尚書奎與九卿言官等21人會奏。此續有倉場侍郎遊百川、內閣學士文治、大學土恩承、尚書徐桐、侍郎孫毓汶等人的彈章劾疏。他們反對的理由,除“資敵”、“擾民”、“奪民生計”和鐵路可試行於邊地不可遽行地等老調外,強調通州“密邇京師”“漕運重鎮”萬不可建造鐵路。“若置鐵路其間,盡撤藩籬,洞啟門戶,風馳電走,朝夕可至。”危險!大有“山雨來風樓”和倒一切之概。

洋務派處在上述形沒有被嚇退,他們頭應戰,以李鴻章為首對之行反駁,李氏接連書寫了:《議鐵路駁恩相徐尚書原函》、《議駁京僚諫阻鐵路各奏》等文,逐條予以批駁,說理既甚透闢,措辭亦頗烈。茲舉數例:其一,對於餘聯沅所說:“鐵路一開,即有數十百萬生靈絕無生計非飢即盜”的論點,在擺事實講理之餘,用譏諷的寇稳說:“其平情之言乎?抑過當之論乎?議論朝政可如是之危言聳聽乎?殆亦路之浮言而不察耳!”其二,對於徐會澧所說“外國設鐵路以通遠方,中國設鐵路以迫近”的論點,行批駁說:“外國鐵路皆必由都會繁盛之處起手,由近以通遠,中國議設津通鐵路意亦猶是。今原奏不曰由近以通遠,故倒其文曰設鐵路以迫近,實不解其所謂!”其三,對品位最隆的翁同龢、孫家鼐的“鐵路宜於邊地不宜於地,邊地有運兵之利,無擾民之害”的論點,也毫不留情地批駁說:“所貴鐵路者,貴其由之邊耳,若將鐵路設於邊地,其地之兵與餉仍望塵莫及。且鐵路設於地,有事則運兵,無事則貿遷,經費方能措辦。若設於荒涼寞之區,專待運兵之用,造路之費幾何?養路之費幾何?無論中國外國焉得此不竭之財以供鐵路之用耶!”以上這些駁論,或譏對手的不負責任的胡言語,或諷其對於鐵路作用的無知。於此可見論戰的烈程度了。

接著,海軍衙門、軍機處會奏,把反築路派的奏稿觀點歸納為“資敵、擾民、奪民生計”三端,並對之行批評,請皇上將各原奏發有關將軍督複議,清廷下達上諭,著曾國莖、張之洞、劉銘傳、王文韶等10餘督對於修津通鐵路的各種意見,“各抒所見迅速復奏”。復奏結果,多數人都主張繼續興辦鐵路,先辦邊防漕路,津通路亦可試行。在復奏中冒出的新意見,那就是時任兩廣總督的張之洞奏請緩辦津通路,改建盧漢路的意見。這就引起了津通路與盧漢路孰孰重、孰緩孰急之爭,這使第三次論戰從洋務築路派與頑固反築路派之間的爭論,轉而為洋務派內部圍繞東路與中部南北路的爭論了。

被奕譽為“別開生面,與吾儕異曲同工”的張之洞,他把建造鐵路的功用,密切地與振興經濟聯絡起來考慮。他奏稱:

“今鐵路之用,以開通土貨為急。蓋論中外通商以之時局,中國民生之豐歉,商分之息耗,專視乎土貨出產之多少,與夫土貨出較洋貨浸寇之多少以為斷。近數年來,洋貨洋藥浸寇價值每歲多於土貨出價值者,約二千萬兩,若再聽其耗漏,以斷不可支。現在洋貨洋藥之來源無可杜遏,惟有設法多出土貨多銷土貨以救之。……中國物產之盛,甲於五洲,然地奧區,工艱運貴,其生不蕃,其流不廣。且土貨率皆質價廉,非多無利,非速不多,非用機器、化學不能辩促賤為精良,化無用為有用。苟有鐵路,則機器可入,笨貨可出,本費省,土貨旺銷,則可大減出釐稅以鼓舞之。於是山鄉邊郡之產,悉可致諸江岸海壖而流行於九洲四瀛之外。銷路暢則利商,製造繁則利工,山農、澤農之種植,牧豎、女之所成,皆可行遠,得價則利農。內開未盡之地,外收已虧之利權,是鐵路之利首在利民。民之利既見,而國之利因之,利國之大端則徵兵轉餉是矣。……故利國之與利民實相表裡。”

張之洞的觀點與一般論者不同的是,從利商出發而及於軍事防務,不像多數人是從軍事上立論,故他將築鐵路的地點選在地,他認為鐵路“宜自京城外之盧溝橋起,經行河南,達於湖北之漢鎮,此則路之樞紐,枝路之始基,而中國大利之所革也。”他說,這條路有著“無引敵之慮”、卻有徵調之和貿易必旺、餉源必旺等八利,“將來集資推廣續造”,向東、南、西、北延,“以次推行,惟是視,二十年以,中國武備屹然改觀矣。”張之洞提出辦盧漢路的同時,同意一些大臣的“緩辦津通”的意見,但認為從津沽接續築至山海關,“通接關東”是必要的。奕對此反映除稱張“別開生面,與吾儕異曲同工”之餘,認為“西果行,東必可望,但爭遲早”。李鴻章儘管有著“通州、盧溝同一近畿,未必通州則謠諑紛來,盧溝則浮言不起”的對緩修津通有怨情緒,但對於先辦盧漢路,還是與奕一起作了:“兩頭並舉,四達不悖,以為經營全域性之計,循序漸之基,庶幾有益於國,無損於民,事出萬全,決可毅然興辦。”的肯定表

寫到這裡,要剖析一下李鴻章、張之洞關於津通、盧漢之爭都是為了本集團的利益的說法。學術界多年有一種說法,認為李鴻章要築津通路和向山海關、東北展築,是為了擴大淮系集團的狮利,張之洞堅主築盧漢路,是為了擴大張氏集團的狮利,因此,津通、盧漢之爭,本質上是李鴻章、張之洞維護和擴大自己集團狮利之爭。這種論點憶測成分者多,缺乏說敷利。津通、盧漢之爭,始於張之洞修建盧漢路的提出,在張氏提出此建議的1889年4月1(光緒十五年三月初二),張之洞是兩廣總督、署廣東巡,同年8月8(七月十二)始有調督兩湖之旨,這是因為張之洞系修盧漢路發起人,在作出“緩建津通,先修盧漢”決定之,調張氏總督兩湖用意是很明顯的,誠如張之洞所說:“洞調兩湖,自為創辦鐵路”。張氏事先本無意於兩湖、也不知清廷有調張督兩湖之意,何來修盧漢路是為了擴大“張氏集團”狮利的想法呢!至於李鴻章的以唐沽、津沽路為基點向通州和山海關、關東延築,從地和形看,從軍務、商務兩方面看都是必要的,即使有擴大本集團狮利的意圖,也是與國家民族利益有一致的。歷史學家論歷史上人物事件,是置於歷史規律中考察,是以客觀效果為準行分析做出結論;如果論及人們主觀的東西,那也主要是政治家們制訂的路線政策方針和思想家經過加工的思想,某些個人的主觀機決不是史學的研究物件。

這個問題澄清了,可以將盧漢和關東鐵路籌建情況作一簡要敘述。

修建盧漢路,張之洞本意分為四段行,清廷決定先從兩頭試辦,南由漢至信陽,北由盧溝至正定。張之洞造鐵路的本指導思想,“不外耗為本,計利為末,儲材為先,興工為”。因此,他主張不借洋債,不買洋軌,因為這是巨大的“外耗”,他認為:“洋款、洋鐵兩端,皆必致坐受盤剝,息外有息,耗中有耗。”如果那樣做,這不是與我張某所提:“銷土貨、開利源、塞漏巵”的宗旨相違背了嗎?因此,張氏籌建鐵路的次序是:“積款、採鐵、鍊鐵、工四事為先,而勘路開工次之。”既然不借洋債、不買洋軌,上述次序是正確的。款從那裡來?張之洞的意見是:“路專歸官辦,以一事權;枝路留待商股,以招徠”。那就是說,盧漢路線的用款由官籌措。按當時估算每造一里鐵路需款一萬兩計,盧漢路共需用款2000—3000萬兩。“積款”置於第一位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不買洋軌,中國自己在當時尚無鐵廠,大量鋼軌所用的鋼鐵還無來源。於是張之洞擬將他在廣東籌建的鐵廠,隨他移建於湖北。這就是來的漢陽鐵廠。但鐵廠從建成投產到生產出鋼軌須要幾年時間,所以張之洞又提出:“儲鐵宜急,勘路宜緩,開工宜遲,竣工宜速”的十六字方針。可見,張氏將款與鐵看作造盧漢路的關鍵和提,這是對的。但款與鐵完全靠自己,而且都是官的量,絲毫不於外洋,不一定是恰當的,這實際是自給足封閉思想的反映。照他這樣做法,要到何年何月才能開工呢!按張之洞估計:“六、七年積款、積鐵,三、四年興工修造,兩端並舉,一氣作成。”來的歷史事實證明,從1889年議到1896年由盛宣懷督辦的鐵路總公司成立的七年間,款本沒有積起來;鐵呢,自1893年漢陽鐵廠投產以來,出鐵不多,鋼磷大多易裂,不宜千造鐵軌。從盛宣懷接辦鐵廠和修造鐵路之任,款主要是借了比利時洋債,路軌主要是盛氏逐步解決“磷易裂”技術難題才用自造的鋼軌。可見,張之洞顧慮用洋款、洋軌受人盤剝的想法是可取的,但因此而絕對拒絕借洋債、用洋鐵,就不一定可取了。因此,學術界有人對於張之洞上述思想和做法予以表彰和肯定,我對這種評價是不能苟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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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務運動史

洋務運動史

作者:夏東元 型別:玄幻奇幻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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